来信内容
姓  名:赵**
信件编码: GPPS20221117IA2U
来信时间:2022-11-17 16:0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17区供暖及收费问题
信件内容:
我们航苑社区(17区),自11月15日起开始供暖到现在,一直未供暖,打了很多咨询维护电话,都无人接听,无人问津,家里老人小孩都裹着厚厚的被子,冻的瑟瑟发抖。这种拖沓的工作作风与当前全国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要求相去甚远。1、请领导和相关部门协调,尽快解决我小区供暖问题。2、这些天没享受暖气的费用必须从暖气费中扣除?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2-11-21 15:48
回复内容:

阎良区城北热力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按时对该用户所在小区进行了集中统一供暖。因该用户所在小区建造时间较长,部分楼栋单元存在供热管道年久失修、老化严重、水流不畅等问题,经供热工作人员对该用户所在楼栋存在的问题进行反复多次排查和检修,目前已恢复正常供热。区住建局已督促热力工作人员对此具体情况向该用户进行了解释说明。

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五条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室温达到规定标准,并根据供热用热双方确认的不达标天数去除基本热费后,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

(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 14℃、低于 16℃的,退还热费的 50%;

(三)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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