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侯**
信件编码: GPPS202212128QSL
来信时间:2022-12-12 14:2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21区鸿飞小区午间施工扰民的投诉
信件内容:
鸿飞小区21区内有一旧宿舍楼正在进行翻新改造,工作日内中午时间1-2点工地均在施工,施工噪音巨大,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午休。请有关部门及领导帮助协调解决,禁止工地工作日内中午施工。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公安阎良分局
回复时间:2022-12-14 10:06
回复内容:

接留言后,阎良派出所民警于2022年12月13日现场调查处理。经了解,21区生产楼保障住租赁住房项目,是由阎良城投公司投资,中铁一局和陕建西部抗震公司承建,因近期属冬季施工,白昼时间短,公司决定中午13时30分上班,由此造成噪音,影响部分居民午休。

经现场研究,民警要求承建方改为下午14时上班,如中午加班,不能使用噪声大的机械。承建公司表示立即整改,无条件执行。

民警电话告知侯先生处理结果,侯先生表示满意。


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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