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留言后,阎良派出所民警于2022年12月13日现场调查处理。经了解,21区生产楼保障住租赁住房项目,是由阎良城投公司投资,中铁一局和陕建西部抗震公司承建,因近期属冬季施工,白昼时间短,公司决定中午13时30分上班,由此造成噪音,影响部分居民午休。
经现场研究,民警要求承建方改为下午14时上班,如中午加班,不能使用噪声大的机械。承建公司表示立即整改,无条件执行。
民警电话告知侯先生处理结果,侯先生表示满意。
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