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李**
信件编码: GPPS202302061FLO
来信时间:2023-02-06 14:3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幼儿园保教费退费
信件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阎良区幼儿园保教费退费的标准或相关文件,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3-02-07 16:31
回复内容:

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390号)及《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退费标准具体如下:

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入园天数减少的,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服务天数情况按天计退。

如家长后期有任何疑问,可致电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6866060。

感谢您对阎良教育的支持与理解!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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