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邹**
信件编码: GPPS202302221OEO
来信时间:2023-02-22 09:2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蓝天二路兰园工地 施工人员乱停乱放 占用车道
信件内容:
蓝天二路兰园工地施工人员乱停乱放车辆, 机动车道 、辅道、人行道全是他们的机动车,严重阻碍交通,横穿绿化带,闯红灯。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公安阎良分局
回复时间:2023-02-24 17:17
回复内容:

接到你提出的机动车乱停乱放留言后,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蓝天路中队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蓝天路中队每天都安排有警力对辖区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查处,按照公安部相关工作要求,对于非严管街的违停车辆,需先通过短信告知的形式进行催挪,对催挪时间之内驶离的,不予进行处罚;对催挪时间过后,仍未能驶离的,才可以进行拍照处罚。

对于市民反映的蓝天二路兰园工地施工人员乱停乱放存占用车道问题,蓝天路中队高度重视,已安排执勤警力对该路段为期一周加大力度处罚,对工地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在此期间,蓝天路中队将在兰园工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倡规范停车,文明出行。

下一步,蓝天路将加大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倡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规范停车;同时加大违法停车查处频次和力度,全力减少乱停乱放对正常通行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

蓝天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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