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尊敬的阎良区领导:我于2023.3.22在阎良区永晓家具城东方冠雅店订购了一套家具,总价23800元,当时店员让我给她交了10000元定金,说是家具到了付尾款。一般来说都是先付定金,家具到货安装到位没有质量问题付尾款。我就毫不犹豫地交了定金,结果4.14日她说家具到她库房了,让我去交尾款,我就觉得还没送货就去交尾款不合适,但是又着急想要让他给我安装,就去跟她说我再交10000元,余款3800等货品安装到位没有质量问题立马付款。商家不同意。时至今日,商家也不给我送货,也不给我跟我沟通解决问题方法,交钱距离今天已经40余天了,作为一个消费者,我非常着急。请相关部门领导给我协调处理以下此事,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