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何**
信件编码: GPPS20231102EWMK
来信时间:2023-11-02 08:4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东方商城北门商户噪音扰民
信件内容:
阎良区人民东路东方尚城北门西蛋糕店噪音严重扰民,多次口头劝说无用,噪音持续一整天,无法正常生活。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城管局
回复时间:2023-11-06 10:03
回复内容:

我局新华路中队于11月2日到达现场,执法人员要求商户关闭喇叭,不得噪音扰民。下一步,我局新华路中队对该处将加大巡查力度,保障周边秩序良好。

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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