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市政办函〔2023〕27号)文件要求:对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1万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目前王先生已错过文件规定申请补贴的时限要求。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