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20240805PSSP
来信时间:2024-08-05 22:5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阎良区文化东路北侧邦德富士达电动车店虚假销售诱导销售且质量问题不予解决
信件内容:
2024年8月4日于文化东路北侧盛世华都12号楼1楼邦德富士达电动车电购买电动车。购买前店主介绍车速可达40km/h,但是仪表盘时速为34km/h,可实际使用导航测速为27km/h。且电动车有整体左侧倾斜情况,将所有情况反馈商家,商家回应车速27km/h就好着呢没有问题。倾斜感是买家心理作用,给了一个说是售后老大的电话让自己联系。要求商家解决车速问题商家不予解决。要求退款说是没有质量问题拒绝退费。商品的整体体验感很差,要求商家进行退费并退还抵扣的电动车一辆。恳请领导们可以帮助解决!谢谢了!鞠躬!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2024-08-08 16:44
回复内容:

接留言后,执法人员到店现场检查,查阅电动车的合格手续及相关文件,该电动车无不合格的情况,执法人员已向您反馈了核查情况。



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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