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纪委+12345+媒体+部门”四方联动监督作用,市纪委监委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市广播电视台,在西安新闻广播《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中开设“物业连万家”专题栏目。
今天《党风政风热线》节目邀请阎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孟卫,阎良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康震,阎良区城投公司总经理李强,阎良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三级调研员毕雪,阎良区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达战虎,阎良区住建局物业和燃气热力管理科科长张辉做客直播间与大家交流。
阎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孟卫介绍:
近年来,阎良区始终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作为民生实事来抓,不断强化监管、完善机制。过去阎良区政府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也深知,与群众的要求相比,工作还存在不足,还有很多地方没能让大家满意。我们承诺,问题在哪,我们就改到哪。我们坚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阎良区的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一定能实现明显提升,让大家看到变化、见到实效、感到满意。
问题回复:
听众革女士拨打节目热线电话反映:我是阎良区锦业六号小区业主,我们小区的电动车充电桩太少了,完全不够用,给物业反应多次,也没人解决。
阎良区住建局物业和燃气热力管理科科长张辉回复:
节目之后我们会立即去小区与物业企业核实具体情况,督促物业企业科学合理选址,在征求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建充电桩方便业主使用。
听众王先生拨打节目热线电话反映:我是阎良区九洲怡景湾小区业主,最近在上下班的时候我发现我们小区东门口路面有破损,而且严重的地方已经出现了路面下陷,这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阎良区住建局物业和燃气热力管理科科长张辉回复:
节目之后我们会立即去小区与物业核实具体情况,如果确实出现地面下陷的问题,我们会要求物业公司首先进行安全警示,对下陷区域进行合围;其次会对路面进行开挖,将下陷的地面进行修复。这个工作尽量在1—2周内办理完毕。
听众王女士拨打节目热线电话反映:我是阎良区红旗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绿化没人管,目前处于疯长的状态;小区的垃圾没人清理,环境很差;小区楼道里卫生也很差;感觉小区物业和业委会形同虚设,没有什么作用。
阎良区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达战虎回复:
您反映的小区卫生、物业和业委会不作为等问题,节目之后我们会成立个专班,去(小区)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对于您提到的绿化这类能够第一时间解决的问题,我们就立刻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纳入台账,研究解决办法。问题核查处理后,我们会安排工作人员跟您及时反馈结果。
微信网友反映:我是阳光上东小区的业主,2023年至今我们小区大门两边围墙因市政修路被拆除,至今都没有恢复围墙,导致外来人员可以随意进入小区,存在安全隐患。
阎良区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达战虎回复:
之前我们受理过类似问题,并进行了核查。该小区围墙拆除后,关于小区的安全问题,我们组织物业公司安排专人进行轮流值守、加强流动巡逻检查频次、严格外来人员登记管理,调整了小区大门口原有2个摄像头的方向,并增设2个摄像头,实现小区出入口视频监控全覆盖。同时,积极协调物业企业和施工单位,现场征求部分群众代表和业主意见,充分讨论小区透视围墙的材质、样式、长度和安装方案,在方案确定后组织实施。目前,小区已经完成消防门柱、围墙基础施工,正在同步加工定制围墙护栏,计划9月初全面完成围墙建设。
再次接到市民反映相同问题,说明我们的工作细致程度不够、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最新进展及实施计划知晓率不高,由此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深表歉意。节目后,我们立即向反映市民当面说明情况,告知最新进展及实施计划,争取市民充分理解。
听众王女士拨打节目热线电话反映:我是阎良区逸飞小区3号小区的业主,之前小区里没有电动车车棚,后来经过我们业主多次反映,相关部门建了一个车棚,但是那个车棚也不够用,一方面离我们这栋楼比较远,另一方面充电桩也有限,每次充电都要排队,我们居民使用起来非常不方便。
阎良区城投公司总经理李强回复:
逸飞3号小区属于安置小区,“小区无电动自行车车棚,市民充电不方便”(的问题),我们前期也接到过相关的投诉,我公司前期也进行过核实。小区自行车设计为地下停放,按照消防要求,地下停车场禁止电动自行车充电。为了杜绝“飞线充电”及电动车进电梯的问题。前期我们已经在征询全体业主意见后,在小区东、西两侧两处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共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位200个,也基本上满足了小区现有业主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需求。
针对您说的充电桩设置不足导致业主充电要排队的问题,后续我们公司将持续关注车棚使用状况,通过业主满意度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业主的实际需求,并及时增加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及车棚数量,到时候这个位置的选取还需要业主们多多配合。
微信网友反映:我是皇冠花园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C2栋楼北面广场停车场未安装监控,存在安全隐患。
阎良区城投公司总经理李强回复:
前期我们也收到过群众反映的皇冠花园小区C2栋楼北面广场停车场未安装监控问题,基于对小区安全管理的考虑及业主的诉求,我们立即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完成停车场12个监控设施的安装,消除了监控盲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财产安全。
微信网友反映:我是阎良区人民路农兴家园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按照楼层收取水费,1-3层按照3.2元/吨收费,3层以上按照3.4元/吨收费,这样收费是否合理?
阎良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三级调研员毕雪回复:
今年我们局在开展居民“水、电、气”收费不规范整治中已排查过这个小区。这个小区是阎良区新华路街办农兴村的拆迁安置楼,于2023年交付,该小区有13栋楼,共计875户(1-3楼143户,4楼以上732户),这个小区供水分为直供水和二次加压两路供水,直供水主要供应本小区1-3层业主,水费是按3.13元/立方米的标准收取的(未收取3.2元/立方米),从8#楼地下进入小区后分管道进入各楼栋;4-15层的业主用水先进入二次供水间,通过加压提供给业主使用,水费收取标准为3.4元/立方米。
因该小区不属于阎良区供水企业(航城水务公司)抄表到户小区,按照阎良区阶梯水价政策文件(阎发改价发〔2022〕3号《关于阎良区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通知》),暂无法执行阶梯水价政策。
依据阎良区相关供水价格政策文件(阎价发〔2007〕12号、阎物发〔2015〕5号),阎良区的居民自来水价格为2.9元/立方米(不含二次运行费用),供水企业未直抄到户的,自来水正常压力能直供到户的可以在2.9元基础上加收8%的水损,即3.132元/立方米;需补压、加压的可在水损分担基础上加收补压、加压费用,加收二次运行费用合计3.4元/立方米,该小区水费收取不执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不构成乱收费行为,我们将针对此类问题,积极做好相关收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群众满意。
微信网友反映:我是振兴街道办元和聚宝苑小区二期的业主,2025年7月20日小区8号楼2单元801室楼道公共区域的水表故障,物业要求我们支付400元给其更换新水表,这个水表在楼道属于公共区域,由物业统一管理。为什么要我们业主承担费用?
阎良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康震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水表属于表后管理,属于业主专有部分,损坏后需业主维修或更换处理。节目后,我们将安排专人对本次投诉业主进行面对面沟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