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司法局全面完成执法证件清理工作

为深入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审批制度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亮证执法。11月-12月下旬,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证件清理专项行动。

本次清理工作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分级组织实施、单位共同参与”的原则,除对国证尚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证件予以保留外,其他情况统一予以清理。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为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区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全面清理、应清必清”的原则,由区司法局牵头对全区31家行政执法单位,465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到清理范围,并对本次执法证件清理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强化分级实施清理。清理工作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区司法局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严格把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关,确保本单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必须为承担执法任务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由区司法局进行最终审定,确保将因离职、退休、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其他原因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以及证件超过有效期的,坚决予以清理。截至目前,全区共清理不合格持有执法证件人员共计46名,均依规定程序注销执法资格并收回执法证件。三是全面统一国证换发。为确保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顺利换发,根据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要求,我局于去年年底前通过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省级执法证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执法证资格审查、人员更新、动态管理等工作,收回行政执法证件465人,换发执法证件401个,涉及行政执法单位19个。截至当前,已全面完成行政执法证件国证的换发工作,全区持有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共452人。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在此次专项清理的基础上,严把执法证件“入门关”,持续规范证件申领和常态化管理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事中持证监管,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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