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2月4日,受援人胡某专程来到阎良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一面书写着“捍卫劳动权益彰显法律公正”字样的锦旗送至工作人员手中,衷心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在其劳动维权过程中提供的专业、高效、无私的帮助。
此前,胡某于2025年3月1日起在某单位从事前台工作,月工资3800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5年10月,胡某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维护自身劳动权益,胡某于2025年10月13日来到阎良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其情况后,迅速受理并指派专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协助胡某梳理证据、厘清诉求,并迅速于2025年10月20日代理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此后,援助律师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通过多次释法明理,努力推动调解解决争议。在仲裁委主持及各方努力下,双方于2026年2月2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胡某各项补偿共计15000元,且该补偿已于当日全部履行到位。
这面锦旗不仅代表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更是对阎良区法律援助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生动写照。阎良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提升服务质效,为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让更多群众体会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