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再次补发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我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有关情况的请示》(市农发〔2024〕120号)已经市政府同意,为切实保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及时惠及民生,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确保全市达到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率不低于98%的考核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再次补发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补贴政策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区拥有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对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不予补贴;对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不得补贴;对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抛荒地、撂荒地不得发放补贴;鼓励将开展撂荒地整治后复垦的耕地纳入补贴范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二、加强基础数据核实

       加大对耕地使用情况的核查力度,严格按照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库耕地、农村土地承包权登记面积为基础发放补贴,加强数据比对套合工作,逐户核实面积,做好数据公示和信息保存,进一步提高基层数据审核的精准性和发放资料档案的完整性,确保补贴发放落实到地块。各街办要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解读,引导街村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政策在农户间的知晓率,确保发放渠道通畅、群众知晓通用、资金足额到位。

       三、调整补贴标准

根据省市要求,调整我区2024年补贴标准为109元/亩。我区已按照85元/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完成了发放工作。此次补发按照24元/亩予以发放。

       四、加快补贴兑付进度

       各街办要高度重视此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工作,及时开展数据录入及公示工作。本次补贴发放可以参考上一批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数据,按照本次补贴标准导入系统,进行发放,并将本次补贴的汇总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以PDF格式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对本次补贴标准和补贴兑付情况在区政府网公示;区财政部门要及时调度库款,保障资金及时兑付。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市级要求及时发放到位,顺利完成国家考核任务。

西安市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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