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关于下达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的批复

西安市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的批复

产业科、区农技中心: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5〕133 号)精神,结合我区农业发展实际,经过公开征集、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确定了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安排

本次共下达资金3.2万元,为化肥减量增效支出项目资金 3.2万元。

二、项目管理要求

1、抓紧项目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加快项目实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项目计划,确需变更的,要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提出书面申请。

2、加强资金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内容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项目顺利实施。要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禁挤占、挪用。要加快项目执行进度,项目完工后及时完成项目验收、资金兑付有关工作。

3、强化绩效考评。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实施成果等情况按要求开展绩效考评,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将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分别报农业农村局各主管业务科室及计财办。

西安市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5年9月11日

附件: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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