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航远产城融合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阎航远函〔2023〕7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决定,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二、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阎良区新华路街道办金松小区东侧,筑城小区西侧。
三、建设规模及规模:配套地下一层停车库建筑面积约4522.19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其中人防面积为1243.79平方米,设置机动车位61个及配套充电桩21台。
四、建设周期:计划工期24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81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
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并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节能环保有关规定施工。
请接文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