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序号优抚对象类别补助标准备注

1

在乡老复员军人

2030元/人月


2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787.5元/人月


3

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CZ人员

840元/人月


4

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SH人员

840元/人月


5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3.33元。调标后,达到每人每月90.38元


6

部分烈士子女

1380元/人月


7

烈属

39490元/年


8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33290元/年


9

病故军人遗属

30740元/年


10.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一级

因战124410元/年

因公

118250元/年

因病

112250元/年

二级

因战

112590元/年

因公

104700元/年

因病

98900元/年

三级

因战

98780元/年

因公

91130元/年

因病

83760元/年

四级

因战

80970元/年

因公

71740元/年

因病

64700元/年

五级

因战

63240元/年

因公

54270元/年

因病

49470元/年

六级

因战

49400元/年

因公

45890元/年

因病

38040元/年

七级

因战

36870元/年

因公

32380元/年

八级

因战

23280元/年

因公

20910元/年

九级

因战

19330元/年

因公

15240元/年

十级

因战

13580元/年

因公

1139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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