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阎良区(航空基地)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阎良区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9)

西安市阎良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阎良区(航空基地)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4年1月22日在西安市阎良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阎良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阎良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阎良区(航空基地)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书面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担当作为,严格执行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多渠道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及时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保障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2023年,阎良区地方财政收入总量474,30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9,154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70,087万元,新增债券60,500万元,再融资债券41,047万元,上年结转13,51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地方财政支出总量474,30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支出409,62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13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04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492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21,059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9,9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可比增长12.8%,上级补助收入153,688万元,从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5,602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7,000万元,再融资债券11,047万元,上年结转3,74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308,129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9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可比增长11.5%,上解上级支出10,13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047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12,930万元,主要为2023年直达资金及新增一般债券项目资金,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3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14,1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教育支出72,8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科学技术支出15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29,73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节能环保支出5,4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38,3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18,6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交通运输支出2,89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9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7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4%;

——金融支出1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0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

——住房保障支出13,41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

——债务付息支出3,4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67,014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1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2%,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5,837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53,500万元,再融资债券30,000万元,上年结转8,50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167,014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22,579万元,同比下降6.9%(主要是土地收储安排的支出减少),债务还本支出30,0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4,43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执行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5.3%;城乡社区支出54,873万元(主要是土地收储支出),为调整预算的100%;交通运输支出2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其他支出61,889万元(主要是专项债支出),为调整预算的102.4%;债务付息支出5,0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1,829万元。其中: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0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62万元,上年结转1,267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11,267万元。其中: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1,167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后,结余562万元,主要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90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184万元,利息收入11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8,208万元,转移收入213万元,委托投资收益1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0,993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2,911万元。

以上数据需要说明的是:2023年市与区年终结算工作正在进行,财政各项收支及结余情况最终以结算数为准。

(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3年初,阎良区纳入政府债务系统的债务本金余额为244,991万元,当年新增政府债务101,547万元,包括一般债券7,000万元,专项债券53,500万元,再融资债券41,047万元;当年偿还政府债务本金41,047万元。2023年底,阎良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本金为305,491万元,包括一般债务99,791万元,专项债务205,700万元。

2023年,市级下达阎良区债务限额为319,77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2,974万元,专项债务206,800万元。阎良区债务余额均未超限额。

(六)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发力,促进财政收入量增质升。一是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住经济大盘。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208,895万元,涉及区级收入73,113万元。二是加大项目策划包装,争取更多上级支持,全年共争取中、省、市补助资金170,087万元,其中中省补助115,561万元,为全区重点项目发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2.坚守底线,保障财政工作平稳运行。一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区级部门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8%。二是有力保障“三保”,及时发现处置“三保”风险,2023年全区“三保”支出164,433万元,切实兜牢兜实底线。三是妥善控制风险。进一步夯实责任,逐步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金融行业检查、多渠道开展防风险宣传,稳妥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3.统筹资源,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年安排教育支出72,895万元,同比增长3.7%,重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新建改扩建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推进民生健康体系建设。全年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73万元,同比增长3.9%,用于补充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养老保险基金、社保费补贴、退役士兵安置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9,732万元,同比增长3.9%,用于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水平等。三是助力城市规划建设。累计投入13,704万元,推动阎良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综合配套服务水平。四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安排8,697万元,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和住房租赁市场改造等。五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安排资金2,992万元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合作经济和村级公益事业;安排资金17,292万元,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农村供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等,支持农业生产发展。

4.积极创新,深化国资国企领域改革。一是激活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完成9,044个停车泊位30年运营期的经营权转让工作,盘活资产价值 40,359万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二是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支持国企围绕主业,在城市开发、资产运营、商贸、生态环境、工业园区、乡村振兴、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等八个业务领域板块重点发力,激活做实经营性产业。

5.科学管理,加强财政管理监督。一是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对9个重点领域进行自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强化财政评审监督。2023年共完成财政投资评审307项次,审核金额440,308万元,核减不合理资金41,225万元,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完成政府采购144批次,中小微企业中标132批次,占比91.7%。四是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审核2023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69个,项目绩效目标687个,覆盖率100%,确保绩效目标完整合理;充分发挥财政重点评价引导作用,完成阎良区供水安全提升等6个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资金27亿元,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看到财政发展成绩的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当前我区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特定领域增值税税制改革实现的税收不均衡,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提升空间,绩效管理还需加强,严肃财经纪律仍需努力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务的关键一年,全区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2024年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从收入形势看,国内经济总体回升,加上2023年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基数偏低,为财政恢复性增长奠定了基础。从支出需求看,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民生需继续加强保障。按照新财政体制,从2024年1月1日起,一方面市与区县共享收入分成比例发生变更,另一方面阎良区、航空基地实行“合一”的财政管理体制,收支安排进行合并。

2024年全区财政收入总量457,935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安排322,060万元,预下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8,611万元,上年结余2,871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4,39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4年全区地方财政支出安排457,935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支出350,21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5,20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2,51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249,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3,150万元,预下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7,386万元,调入资金102,202万元,上年结余2,30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00万元,剔除上解上级支出42,90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26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49,01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86万元;

——国防支出133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3,981万元;

——教育支出56,019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1,315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7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4,503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74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9,455万元;

——农林水支出10,517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783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918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79万元;

——金融支出101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9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2,258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4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13万元;

——预备费4,421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5,51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100,76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1,330万元,预下上级转移支付1,22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3,493万元,剔除上解上级支出22,17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8,493万元,调出资金94,622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0,76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81,232万元(主要是土地收储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农林水支出555万元,其他支出67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8,30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为8,14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7,580万元(主要是国企经营性利润收入),上年结转562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562万元,结余7,580万元全部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63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454万元,利息收入12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8,61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220万元,转移收入224万元;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2,353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2,28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911万元,本年度滚存结余5,194万元。

5.“三保”支出预算安排

全区“三保”支出预算安排166,205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0,56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村级运转及其他基本民生支出;保工资支出114,74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和离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60年代精简人员支出等;保运转支出10,8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2024年“三保”支出受口径调整且上级专项资金部分下达等因素影响,后续会有所调整,最终以市局批复为准。

6.“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草案

按照中省市全面关于“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编制及执行要求,严控支出需求,全区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4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9万元。

(二)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安排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防范财政金融领域风险。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及减税降费等方面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需求潜力。二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强化重大战略政策财力保障能力,加大科技创新、产业扶持、乡村振兴等领域资金支持,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助力航空产业和现代化农业产业发展。三是统筹风险化解与稳定发展的关系,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夯实民生保障水平。一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坚决取消或削减低效、无效支出项目,严控一般性支出规模。二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稳就业、保民生领域资金支付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教育质量提升。三是增强预算刚性约束,降低预算执行偏离度,严控预算追加,坚持“无预算,不支出”,除应急救灾及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重点支出外,一律不予安排追加。

3.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增强经济可持续性。一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推进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实现全覆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利用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非税管理等方式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三是深入推动国资国企改革,落实中、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4.增强使命担当,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提高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坚持用法治化思维开展工作。二是严格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及时纠正预算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确保重大财税政策落地见效、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附件 西安航空基地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docx

人大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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