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阎良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9月在阎良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上
阎良区财政局局长 邢继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我区财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握统筹兼顾、稳中有进和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落实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全面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我区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32,250万元,较上年下降17.7%。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6,6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②上级转移性收入120,862万元(其中:返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2,82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8,039万元);③债券转贷收入7,654万元(其中,转贷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000万元,转贷置换一般债券收入3,654万元); ④调入稳定调节基金167万元;⑤调入资金4,895万元(其他调入4,895万元);⑥上年结余2,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27,963万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17,3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4.5%;②上解上级支出5,144万元;③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464万元(包括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764万元,使用置换债券还本支出2,7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后,累计结余4,287万元,按规定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62,089万元。其中:①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7,554万元,完成预算的172.1%;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535万元;③转贷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3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62,0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4.9%,增长328.3.%(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无结余。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31,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加上上年结余17,014万元,收入总计48,034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33,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
收支相抵后累计结余14,907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771万元,较上年增长19.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零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720万元,较上年增长26.5%(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52万元,区公安分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75万元);公务接待经费51万元,下降21.4%。
(六)财政转移性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18年度,市财政共下达我区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28,516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及返还性收入共计42,823万元,全部按要求支出,执行率达100%;专项转移支付78,039万元,实际支出42,144万元,执行率为54%,对项目进展缓慢,到位不及时的资金,以保障资金安全为前提,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并经区审计局审计,在来年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共计35,89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654万元,其中转贷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000万元,转贷置换一般债券收入3,654万元。
(七)政府性债务规模情况
2018年末,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48,400万元,债务余额为120,998万元,在债务限额之内。其中:经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一般债务限额为118,400万元,一般债务余额90,99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0,0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0,000万元。
(八)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预备费1,600万元,实际支出1,534万元,剩余资金按《预算法》规定平衡预算。
具体使用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4万元;农林水支出4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万元;金融支出6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7万元。
(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及使用情况
2018年,我区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短收缺口。按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应当用于设置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要求,2018年初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7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平衡2018年收支预算。2018年年终结余4,287万元,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末,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287万元。
二、2018年财政管理及改革情况
201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区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税改革,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收支任务,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全面落实政策改革,财政收支任务圆满完成
在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依法组织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税收占比87.9%,比上年提高17.1个百分点。同时,强化支出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全区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124.5%。
(二)积极筹措资金,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2018年,全区各部门积极争取、多方筹措,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年共争取中省市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30,187万元、 债券转贷收入37,654万元、盘活调入各类资金4,895万元,这些资金占到全区财政支出的61.7%。同时,大力调整支出结构,投入144,969万元保障全区教育、文化、医疗、科技发展、社会保障、节能环保及农业扶贫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
(三)围绕全区重点项目,财政绩效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编审质量,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改进绩效评价组织工作,提高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自评报告质量,不断强化绩效评价反馈和应用;全面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成水务局2017年市级农村污水治理示范项目、城管局2017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两个民生项目的重点评价工作,评价资金共计2,038万元;对卫生监督所和文体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评价资金1,583万元;开展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务和预算绩效目标培训共计300人次。
(四)深化财税改革,全区各项财政工作稳步推进
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当年化解政府隐性债务3,17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0%;在全区推行预决算公开的平台、时间、内容和格式“四统一”,严格预算公开时效性,增强预算透明度和约束力;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引进和培育相结合,大力支持驻区企业发展,对2017年度纳税突出贡献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印发《阎良区税收超收激励奖励办法》和《镇街综合税收保障财税奖励分配政策的实施方案》,进一步鼓励税务部门和各街办强化征管、挖掘潜力,积极主动协税护税。
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8年,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阎良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专项债券收入安排使用计划的决议》。区财政严格执行《预算法》,认真落实人大批准的决议,保证了收支预算目标有序推进,统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严格落实财政政策,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完成各项考核任务,保障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度通过我区广大财税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区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区财政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能回避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对驻区企业的依赖依然偏高,区属企业发展缓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力依然较大;政府债务化解任务艰巨;预算绩效管理在广度和深度上还需下功夫。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附件:2018年决算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