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西安市阎良区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的公告(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陕西省定价目录》《陕西省定价听证目录》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定于2026年1月上旬(具体日期、地点另行通知)召开西安市阎良区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0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共8名。消费者个人6名,消费者企业用户2名,采取网上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名额不足时由区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2.供水经营者1名。由区水务局推荐。
3.利益相关方1名。由区水务局推荐。
4.专家学者2名。由区发展和改革委聘请。
5.人大代表2名。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
6.政协委员2名。由区政协办公室推荐。
7.区政府相关部门4名。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各1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2名。听证会个人消费者选取后,在剩余报名者中随机选取,名额不足时由区市场监管局推荐。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新闻媒体1家,由区发展和改革委邀请。
二、消费者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西安市阎良区户籍常住居民;
(二)年龄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公正、公平、如实反映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二次公告中,需公布姓名、性别、职业等);
(六)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消费者个人及旁听人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个人及旁听人,填写《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通过电子邮箱:346887923@qq.com发送至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件主题中请注明“(个人实名)价格听证会个人报名”。
2.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请推荐单位填写《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通过电子邮箱346887923@qq.com发送至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件主题中请注明“价格听证会推荐报名”。
3.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填报。
附件:1.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
2.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5日
(联系电话:86202784)
附件1: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
政治 面貌 | 学历 | 身份 证号 | |||||
单位 | 家庭 住址 | ||||||
通讯 地址 | 邮编 | ||||||
电子 邮箱 | 办公 电话 | ||||||
手机 | |||||||
注意 事项 | 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填写报名表: 1.报名者应符合公告中的消费者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2.可以向有关经营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情况; 3.能够全程出席听证会,对改革方案发表意见、阐述理由; 4.遵守听证会纪律; 5.审阅本人听证发言笔录并签字(旁听人员除外); 6.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7.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区发展和改革委,同时提交书面意见。 | ||||||
附件2: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民族 | 职务 | 职称 | |||
政治 面貌 | 学历 | 身份 证号 | |||
单位 | |||||
通讯 地址 | 邮 编 | ||||
电子 邮箱 | 办公电话 | ||||
手 机 | |||||
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水价改革听证会公告(第一次).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