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司法局全面完成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编制工作

为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探索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模式,努力争创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司法局于4月7日全面完成了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编制工作。

梳理后的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包括,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以下简称“三张清单”)。共涉及行政执法单位28家,行政处罚事项371项。其中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216项,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104项,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51项。事项内容涉及城市管理、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基本实现了清单内容全覆盖、基本要素全整合。

依法建立“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系统、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在深入分析违法行为特点的基础上,对首次违法的,经限期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合理确定清单适用条件、实施主体、法律依据等要素。全面扩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动态调整“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的基础上,结合行业、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综合适用条件,认真梳理筛选,进一步扩大应当从轻或减轻事项范围,确保实现教育与处罚与相结合,力度与温度相融合。稳固升级“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对非主观故意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能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的,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给予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确保过罚相当、同过同罚,帮助、引导企业主体规范提升,不断增强其自律意识和合法经营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遵照清单化管理、动态化调整的机制,定期开展评估分析、实时完成动态调整,并及时梳理总结清单的执行,搜集推广典型案例,确保清单事项能落地、见实效。

附件:

2023年阎良区行政执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doc

2023年阎良区行政执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docx

2023年阎良区行政执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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