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协调工作,拟订并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工作任务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信息宣传、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应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落实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办公电话:029-86207554      负责人:刘建卫

(二)规划投资科

负责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规章;组织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加快经济发展战略决策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落实有关“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目标和工作部署;组织拟订我区“一带一路”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中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落实西部大开发、关中平原城市群等规划和意见。

负责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落实中省市经济、资源、产业安全和重要商品平衡相关政策;负责调节经济运行,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区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市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完善全区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负责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安排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重大内外资项目、城中村和棚户区项目管理工作。

参与下达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组织有关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等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项目和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特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落实并推动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组织推进全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承担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落实以工代赈相关工作。

负责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负责现代物流业统筹发展,负责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研判全区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电话:1:029-86202065  负责人:李文林              办公电话2:029-86876287   负责人:孟红

(三)军民融合发展科

负责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和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军民融合创新改革试验;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军民融合领域法治建设;协调驻区部队及军工企事业单位军民融合工作;指导全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统筹推进军地人才联合培养、交流共享。

负责全区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的协调推进;负责全区军民融合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资金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军民融合项目招商活动,指导和协调重大项目的落地实施。

研究提出推进全区军民融合发展前瞻性建议,协调推进全区军民融合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区国防交通战备物资和交通战备动员,检查、监督全区国防交通工作;组织推进全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实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全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

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区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落实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和任务;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负责全区能源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全区能源结构优化,供需平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能源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建议;承担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布局工作,负责管理能源投资项目; 负责能源行业管理工作;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行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 承担电力行政执法监察责任。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除外)保护职责;协调处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办公电话:029-86203058   负责人:童晓宇

(四)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科

贯彻落实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标准和决策部署;负责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区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职责;负责全区粮食(含食用油)、棉花、食糖储备行政管理;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当地部队的粮食供应。

办公电话:029-86861899    负责人:陈远春

(五)价格管理科

拟订全区价格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价格调控措施,临时干预措施;负责价格认定、价格认证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价格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省市价格补贴与物价水平联动机制有关要求,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预测、分析全区价格趋势,提供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管理责任,落实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电力、天然气、集中供热、成品油等重要商品价格政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实施管理;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调查、测算和审核工作;按照价格听证目录,组织召开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听证会;负责对全区种植业、养殖业生产成本及收益的调查工作,汇总上报生产成本与收益情况;负责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

办公电话:029-86202784     负责人:鲁冀

(六)国防动员科

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任务,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军地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组织拟定国防动员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统筹指导行业部门推进战略层面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建设;承担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职能。

办公电话:029-86204942       负责人:武培强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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