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
负责内外工作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党风廉政、作风建设;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组织、重要文件起草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宣传、档案、保密、信访、计划生育、接待、政务公开、安全生产以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合作交流等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办公电话:029-86869628 负责人:惠欢欢
(二)业务科(基金监管科)
负责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标准;负责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监管;承担全区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健康扶贫工作;承担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任务。
负责贯彻执行全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遵照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和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负责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离休干部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工作。
负责拟定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拟订涉及医疗保障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办公电话:029-89075502 负责人:刘 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