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我区参保企业有视同缴费年限职工退休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528号)、《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陕人社〔2020〕45号)及《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参保企业有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到龄退休审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退休职工档案核验工作

  按照“便民利民、方便快捷”的思路,2022年起企业有视同缴费年限职工的退休资格审批,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各参保企业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大厅”,选择“档案核验申请”模块上传本年度有视同缴费年限到龄职工档案资料(详见附件1:企业职工档案材料分类上传说明),上传资料要清晰、有序、不重不漏。提交档案核验申请后,区人社局将由专人对上传资料进行网上核验,核验通过后将电话通知企业经办人,由企业经办人携带职工档案、到龄退休人员花名册等资料到区人社局506室办理线下职工档案核验业务。

  二、关于正式退休审批工作

各企业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大厅”,选择“退休审批申请”模块,提交职工(已通过“档案核验申请”人员)的退休资格审批申请。区人社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批。

  三、首次办理退休审批业务企业的资格审验

  按照西安市2022年企业退休审批工作安排,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所对应的人社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职工正常退休工作,提前退休由各区县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在区人社局首次办理职工退休审批业务的企业需递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参保证明、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料进行企业资格审验。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关于职工退休信息承诺制度

  按照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在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中积极探索职工退休信息承诺制,职工向企业或档案托管机构做出诚信承诺、企业或档案托管机构向政府做出诚信承诺。企业职工不履行承诺、档案材料弄虚作假的,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由企业或者企业协助档案托管机构依据原始档案材料和组织调查程序,依法依规做出调查结论和组织处理,并通过“档案核验申请”模块录入系统。企业不履行承诺事项,协助职工弄虚作假,并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损失的,人社行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后,依据《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9〕2号)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关于落实提前退休“双公示”制度

  按照国家、省、市退休审批工作有关要求,对特殊工种、因病因残、符合136号文件精神提前退休的职工实行“申报单位+人社部门双公示”。各参保单位在申报职工提前退休前,应按照指定格式要求,在职工工作场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注明市级人社部门举报方式。公示结论须由申报企业、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与其他退休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市级人社部门在做出提前退休审批决定之前,不定期通过本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提前退休审批结果公示期内,接到群众举报的将组织调查,参保企业不配合调查、未做出调查结论的,暂停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查证查实违纪违法行为的,终止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撤销提前退休审批结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关于退休业务质量评估工作

  区人社局会广泛收集与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相关的信访投诉信息、档案管理信息、补齐补正信息、企业承诺兑现情况等,开展企业办理职工退休业务质量评估工作,将参保企业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企业,实行诚信审批,优先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对当年退休人数超过100人的企业,抽查不低于15%档案二次核验上传的真实性、完整性,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将调整评估档次。区人社局对评价为一般和较差的企业将从严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

  七、做好政策解释及维稳处置工作

  退休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关注度高,同时也涉及到社保基金安全,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经办人员一定要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做好退休申报工作,耐心细致做好退休政策解释工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涉及退休事宜的维稳工作,对本单位因退休申报出现的舆情进行预警,做好职工上访接待和处置工作,将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区人社局将对企业职工退休申报工作进行政策指导。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要指派懂退休政策、业务精、熟悉电脑操作的人员负责退休工作,并及时与区人社局沟通协调,协商决退休审批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业务学习。按照退休要求,各单位经办人员提前对所需资料和职工档案有关资料进行电子化处理。经办人员如有调整,一定要对退休政策和办理流程做好传承交接。

  (三)维护基金安全。对以欺诈、伪造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办理退休,尤其是办理提前退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社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个人实行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86207642

    附件:1.企业职工档案材料分类上传说明.docx

              2.退休报告样板.docx

              3.委托书.docx

              4.承诺书.docx

              5.到龄退休人员花名册.docx



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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